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

商事法作業1

現金增資可分成那幾種:
1.現金增資
2.盈餘轉增資
3.資本公積轉增資

如上三種為主要來源,其他方式如併購、公司債轉股本及特別股轉普通股。

增資的目的:
1.公司資金需求
2.在公司法中有規定公司若虧損二分之ㄧ以上就需要辦理增資,『不然公司是否增 資只要公司的股東覺得想增資都可以』
3.若公司帳上有累積虧損要彌補

增資後的效果:
通常增資後股票下跌的比例也會比較高

通常現金增資通常有下列幾種情況:
1.景氣即將轉好,公司資本支出增加(購買生財器具之意),以迎接好年冬!
2.景氣即將變差,公司需要更多現金準備嚴冬所需,通常會催收應收帳款以防呆 帳,並延長應付帳款的給付時間,最後才就不足部份向市場做現增!
3.公司未來可應用的現金部位嚴重不足!
4.公司負債過高,影響經營面!

那為什麼公司不向銀行舉債, 反而向市場做現金增資呢? 這就是現金增資的好處, 因為向銀行舉債除了要繳利息, 還有就是有還款的時限壓力! 但是相對的也就成了稀釋現有獲利的終極殺手!所以現金增資也好, 發行可轉換債券亦同, 就這樣子成了許多地雷公司掏空資產的白手套, 不過自博達等重大案件發生之後, 行政院金管會對於類似案件的審核已日趨嚴格!過去不管是發行可轉債或者現金增資(公開申購式或詢價圈購式),公司派之大股東可依公司法第267條-可依持股比率取得較多低於市價的新股, 並同時還可以享受既有股東的權益! 且取得個股之後就能立即享有高價差的套利的好處!依過去的歷史統計而言, 發行可轉債或是現金增資竟大多為公司派進行短期套利的手段, 通常也代表股價以達高點,未來將走長空的一個指標!


以上資料來源:雅虎奇摩知識+


◎謝謝某同學的鼎力相助,在我最忙碌的這星期又真的完全沒有空的情形下,幫我完成了這篇資料,雖然同學說,為善不欲人知,但,還是在這裡謝謝她!

2008年9月16日 星期二

超級笨蛋女孩兒成立了!

一直沒有成立公開的部落格,實在是對自己自私的保護。
部落格,一個滿足別人窺探;炫耀自己虛榮的地方!

臨危受命,成立了這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官網!
如果哪天你發現了我另一個私密空間,
噓.....
請不要告訴我,讓我在那裡繼續保有屬於自己的自在和自由。